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职责

  研究生辅导员是在院(部、所)党总支领导下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,其职责如下:

(一)负责组织研究生德育及其他有关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等工作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从本单位研究生思想实际出发,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活动。

(二)负责研究生学籍、研究生证件管理工作及每学期初研究生注册、报到人数统计工作。

(三)负责研究生党建日常工作。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建设,建立以党员为核心的研究生骨干队伍,做好积极分子培养、考察和组织发展工作。

(四)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思想动态,做好研究生稳定工作,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。

(五)协助本单位主管领导做好研究生学风建设工作。开展以学术活动为中心的校园文化活动,协调组织师生共同参与研究生自行举办的学术研讨班。支持、鼓励研究生参加国际、国内学术会议。

(六)指导本单位研究生会和社团工作,发挥研究生干部在研究生群体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组织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等活动。

(七)负责研究生日常规范性管理工作,开展研究生文明寝室建设及文明就餐、文明就医、文明借阅等活动。

(八)负责研究生违纪问题的调查工作,做好违纪研究生的教育工作。   

(九)负责本单位研究生“三助”的聘任管理工作、困难补助的申报工作、评优的组织工作及助学贷款有关工作。

(十)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就业日常工作。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政策咨询、就业形势分析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研究生等工作,处理好毕业研究生遗留问题。

(十一)其它有关研究生管理与德育等方面的工作。

 

 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5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