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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学校放映影视作品管理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09-09-01  阅读次数:171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    为坚持正确导向,进一步加强学校放映影视作品的管理工作,避免由于对我国影视法规了解不够,而出现违规播放、观摩、研讨未经审查通过的影视作品的现象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    一、必须严格执行《电影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42号)和《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》(广电总局令第40号),进行影视作品的放映活动。
    (一)所放映影视作品必须获得《电影片公映许可证》、《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》,禁止非法影视作品的放映和传播。
    (二)举办影视节(展)或在教学、科研等活动中确需公开放映未获许可证的影视作品,应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意后,向当地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报批。未经批准,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此类活动。
    二、举办DV作品的相关活动,必须严格执行《关于加强影视播放机构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播放DV片管理的通知》(广发社字[2004]520号)。
    三、对放映影视作品和举办DV作品相关活动要切实加强管理,确保活动健康开展。同时要注重加强对广大学生进行影视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教育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党委宣传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00九年八月三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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